近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公布了2019-2021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名单,我校榜上有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 号)和《关于开展 2017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 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我省确定了包括我校在内的七所高校为2019-2021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此次获批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激励和指导作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以达到并超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订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为目标,制订建设方案,健全目标管理,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和配套支持,按照时间进度组织实施好相关建设任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取得预期成效,圆满完成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合格评估,为集团及学校教育事业稳步前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