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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365网页版登录大中专学生参加 安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2021年度)
日期:2020-09-2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在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前提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给予大额补助,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及门诊规定病种统筹的一种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减轻患病学生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将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保障了广大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医疗待遇。

一、参保范围

best365网页版登录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纳入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享受安阳市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一)在参加安阳市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在校上学期间户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可暂停缴纳,学生毕业当年再从生源地续交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二)若学生在生源地(户籍地)经扶贫、民政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众,请在生源地(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期

2020年安阳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保方式

由学校统一按学年征收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四、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寒暑假户籍所在地住院、实习期在实习地住院以及生育医疗待遇)、大病医疗待遇。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5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最高支付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40万元)。

(一)、普通门诊  在校医务室(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实行日限额及年度封顶线,日限额暂定为每天统筹基金限支付50元,年度封顶线按政策规定执行。纳入“两病”(高血压、糖尿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大中专学生,“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一个参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200元。

(二)、门诊慢性病  目前安阳市有有26种门诊慢性病,通过鉴定的参保大中专学生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支付比例为80%)。

(三)、重特大疾病  符合河南省、安阳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大中专学生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有33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有35种,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报销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80%(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

(四)、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大中专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给予报销,执行安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每年15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40万,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每年55万。

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类别

医院范围

起付标准(元)

报销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

(社区医疗机构)

150

90%

县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400

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市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500

500-3000元55%

3000元以上75%

三级医院

1200

1200-400元53%

4000元以上72%

省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600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三级医院

2000

2000-700元50%

7000元以上68%

省外


2000

2000-700元50%

7000元以上68%

①、安阳市区住院:参保大学生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安阳市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在医院办理备案手续后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

②、安阳市外转诊住院: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安阳市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原则上应选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经安阳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后,到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市医保中心开具电子转诊,即可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

③、异地急诊或其它住院: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在原籍住院治疗、因病休学期间回原籍住院治疗、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住院治疗等,应选择当地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七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市医保中心备案(0372-2222660)。在具有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联网直接结算;在不具有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联系我校医保办公室(0372-2171997)进行备案,并由医务室开具转诊证明,由学院开具不在校证明。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学生个人垫付。出院后6个月内持《不在校证明》(我校医保办公室提供)、《安阳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异地就医申请表》(我校医保办公室提供)、出院证、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病例复印件(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手术、麻醉、特殊治疗记录单,必要检查、化验单、手术器材条形码),以上材料须加盖医院公章,到我校医保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并开具报销申请表,前往安阳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④、未备案住院: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到参保地、生源地或实习地外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

⑤、意外伤害住院:参保大学生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应及时填写《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外伤病人调查表》和《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个人承诺》,在定点医院按相关程序办理住院手续,按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及使用事项(以下简称社保卡)

(一)、社保卡新卡申领

关注“安阳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点击“卡服务”-“信息采集”进行申请。

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或“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点击“社保卡服务”-“新卡申领”。(选择参保地信息、选择办卡人填写信息,并按照提示上传照片信息,填写邮寄地址)。

通过学校参保的学生,参保地信息选择我校所在社区:安阳市-高新区-商颂-后营社区。邮寄地址可自由选择,邮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原有社保卡查询及使用

关注“安阳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点击“卡服务”-制卡进度-输入个人信息-查看社保卡状态。

卡位置在生源地社保中心的,原因是在生源地有过往参保信息,已办理过社保卡,现医保河南省已联网,不需再重复制卡,应联系生源地社保中心,查询具体领取情况。河南省外的学生需重新办理河南省社保卡。持河南省内社保卡可在我校医务室正常使用。

(三)、社保卡其它事宜办理

关注“安阳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点击“卡服务”-“办事指南”查看安阳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或办理其它相关业务。

注:此政策仅做参考,如有变动,将以安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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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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