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 安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28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制定我校大中专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20年度),现将其公布如下:
一、参保范围
根据相关文件内容规定,大中专学生在安阳市各普通高校读期间,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安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大中专学生在安阳市普通高校就读期间,不用再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免重复参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best365网页版登录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均可通过我校参加安阳市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安阳市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一)在参保缴费前,请学生确定在生源地(户籍地)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再缴费,避免重复参保。
(二)若学生在生源地(户籍地)经扶贫、民政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众,请在生源地(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大中专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期
2020年度我市参保大学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55万元(其中统筹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40万元)。
三、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及医疗待遇支付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
在校医务室或学校指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
2、门诊慢性病
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有22个,可选择我市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报,经鉴定审批后可在选定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支付比例为80%)。
3、重特大疾病
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有33种,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有35种,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
4、参保大中专学生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类别 | 医院范围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乡级 | 乡镇卫生院 (社区医疗机构) | 150 | 90% |
县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 400 | 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
市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 500 | 500-3000元55% 3000元以上75% |
三级医院 | 1200 | 12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省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 600 |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三级医院 | 2000 |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省外 |
| 2000 |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二)大病保险
参保大中专学生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
分段报销比例: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
四、在安阳市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中专学生,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原则
(一)大中专学生在安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在医院医保科办理备案手续后直接联网结算。
(二)大中专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安阳市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原则上应首先选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经安阳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后,到安阳市医保中心(0372-2222660)办理电子转诊,即可在异地就医的医院联网直接结算。
(三)大中专学生假期、实习和因病休学期间在原籍住院就医的,应选择当地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具有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向安阳市医保中心备案后可联网直接结算;
(四)大中专学生住院时没有在医院联网报销,应在入院前到我校膳食服务中心办公室(学校北门西侧平房109室)进行备案,并由医务室开具转诊证明,由学院开具不在校证明。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学生个人垫付。出院后6个月内持《不在校证明》(我校膳食服务中心办公室提供)、《安阳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异地就医申请表》(我校膳食服务中心办公室提供)、出院证、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病例复印件(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手术、麻醉、特殊治疗记录单,必要检查、化验单、手术器材条形码),以上材料须加盖医院公章,到我校医保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并开具报销申请表,前往安阳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五、大中专学生外伤住院就医的注意事项和在安阳市外意外受伤报销原则
外伤住院后应及时填写《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外伤病人调查表》(我校膳食服务中心办公室提供)和《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个人承诺》并联系安阳市医保中心,由安阳市医保中心派工作人员进行外伤调查,对确定符合支付条件的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学生在安阳市外意外受伤不能进行联网即时结算,应通过电话(0372-2171997)告知我校膳食服务中心,由膳食服务中心联系安阳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住院时需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到安阳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六、大中专学生毕业后社会保障卡使用原则
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如果仍在安阳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可以继续使用;如在河南省内其他城市申领社保卡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激活即可正常读卡使用;毕业后在河南省外就业参保的,则需在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领社保卡。
注:此政策仅做参考,如有变动,将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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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