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365网页版登录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18年度)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7]4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制定我校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8年度)。现将其公布如下:
一、参保范围
根据相关文件内容规定,大中专学生在安阳市各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安阳市居民医保。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大中专学生在安阳市普通高校就读期间,不用再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免重复参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大中专学生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
2018年度安阳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
三、大中专学生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形式及待遇享受期
2017年新入校大中专学生缴费形式为一年一交。此前未在校内参加医保的高年级学生中,若仍有缴纳医保费用意愿的学生也为一年一交。大中专学生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大中专学生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及医疗待遇支付标准
大中专学生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一)享受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2018年个人社保卡账户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计入,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学生在安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冲抵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和住院自付费用。
大中专学生因病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各普通高校制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办法报销。(校园卡小钱包里原有门诊统筹依旧可以在医务室消费)。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
1、参保大中专学生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2、门诊慢性病:目前安阳市有22种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支付比例为80%)。
3、重特大疾病: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人员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住院病种有33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门诊病种有10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比例支付(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统筹基金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4、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大中专学生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三)大病保险
2017年起安阳市大病保险纳入全省统筹范围,大中专学生居民医保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四)困难大中专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1、特困生(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果在学校参保怎么享受政府补助?
由于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由当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确定的,特困生应在确定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的生源地参保,由生源地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相关待遇。
2、保障对象:困难大中专学生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安阳市户口,参加大中专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保障范围和水平: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致。困难学生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险年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范围一致。
2017年,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3000—5000元(含)报销30%;5000—10000元(含)报销40%;10000—15000元(含)报销50%;15000—50000元(含)报销80%;50000元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五、大中专学生因病在安阳市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大中专学生在安阳市居民医保联网定点医院住院,若能通过联网报销就直接当场联网报销;如果不能联网报销则需自行垫付,且需确保在入院前到我校医务室进行诊断,并开具转诊证明。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学生个人垫付,出院后持相关手续到我校医保办公室(学校北门西侧100米109室)进行材料审核,并开具报销申请表,再到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安阳市安漳大道8号)报销。
六、大中专学生在寒暑假、实习和因病休学期间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大中专学生在寒暑假、实习和因病休学期间在异地患病的,可选择在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到辅导员处开具不在校证明。学生本人持所有相关材料到我校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开具报销申请表,到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报销。
七、大中专学生报销医疗费用需提供的材料
大中专学生在安阳市非联网医院和异地医院就医报销医疗费用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安阳市本级居民医保在校大学生异地住院申请表》(我校医保办公室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证(或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医院章)。
八、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原则
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在安阳市行政区内继续参加居民医保可以到所在各县(市、区)医保中心直接办理居民医保关系转入手续;在市区和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和内黄县参加职工医保可以由所在单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手续;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此政策仅做参考,如有变动,将以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最新政策为准。
医保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