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3年 第二季度结项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3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社语〔2020〕373号)要求,省教育厅对2023年第二季度申请结项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结项情况 

本次我校4项通过审核准予结项。

二、未通过审核项目的处理办法

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在结项期内达到结项条件后可重新提交结项申请。逾期未提交或再次申请结项仍未通过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追回已拨经费作为校内社科科研基金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三、科研管理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立项通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提交中期变更和结项申请的项目,各单位要严格审查,及时完成校级审核后提交到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结项审核实行动态管理。一般项目审核结果将按季度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cn/sk/)进行通报。结项通过的项目,结项证书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在线打印。

 


科研处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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