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各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浏览量:

各单位:

  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基金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美术创作(个人)、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个人)等资助项目。请各申报人仔细研究《申报指南》及指南解读,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index.html)。

2.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于5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逾期概不受理。

二、申报方式

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两个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须在2023年4月15日至6月5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成申报资料上传工作。检查填报信息无误且附件按要求上传后提交。《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请于2023年6月5日前提交电子档(邮箱:ayxykyc@126.com)和纸质档1份至科研处。

2.“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三个项目以学校作为申报主体,有意向请申报的学院请提前联系科研处,准备好申报相关材料后于2023年6月5日前提交电子档(邮箱:ayxykyc@126.com)和纸质档1份至科研处,进行申报。申报每个项目提交后,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含附件)将不再可以进行修改,提交前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核准。

3.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于6月5日前按填写《项目申报承诺书及推荐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417

附件 项目申报承诺书及推荐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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