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23〕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改革内容
改革内容主要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河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2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以及省委省政府重点推动的改革任务和我省2023年教育领域重点工作,在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选人用人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改革试点以项目为载体,分为单项试点和综合试点。
(一)单项试点。单项试点主要聚焦某一个重点领域或某一项具体任务,或进行率先探索,或加以完善提升,或开展总结推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各普通高等学校均可参考《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具体内容选报题目,也可结合我省教育实际,自拟选题。
(二)综合试点。综合试点主要围绕多项任务进行总体设计、系统集成和统筹推进,各地可申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市、试验县(市、区),整体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学校也可申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统筹承担教育评价改革任务。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名额。申报1项;申报综合试点的,应承担 4项以上单项改革任务;
(二)申报方法和时间。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2023年4月20日截止。申报材料使用“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kcgj.haedu.gov.cn/fgckgxm)上报。
(三)材申料报送。
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404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邮箱ayxyjwc@126.com。
待学校评审公示后,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可获取账号,登录“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并在4月23日前完成填报。
三、联系人
教务处:班惠菊 陈 萍 0372-2171090
2023年4月7日
附件1:2023 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表.doc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