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原阳校区:
根据《关于充分利用6、7、8三个月开展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安教字〔2022〕41号)工作安排,现启动教师教学档案归档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对象与范围
各教学单位专(兼)职教师2021-2022学年教学工作档案。
二、归档内容
1.教师承担的各类教学任务(课堂讲授、实习、论文、参与竞赛及获奖等情况);
2.主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3.教学进度表;
4.承担主讲课程的教案;
5.参加编写的教材;
6.课件;
7.承担实验教学的大纲;
8.承担实验实训的报告;
9.作业批改及平时表现记分册;
10.教学工作总结;
11.科研成果;
12.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13.其它证明材料。
教师教学档案的管理主体是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根据管理需要自主决定编撰程序、内容、目录和管理存放办法。
三、时间安排
教师教学工作档案整理、归档自发布之日启动,2022年8月底之前完成。
2022年秋期学期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均应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材料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收集、建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和安全。不得弄虚作假。
2.教师教学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涂改和撤换。
3.各教学单位要把教师教学档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学校根据需要调阅有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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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