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师教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原阳校区:

    根据《关于充分利用6、7、8三个月开展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安教字〔2022〕41号)工作安排,现启动教师教学档案归档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对象与范围

各教学单位专(兼)职教师2021-2022学年教学工作档案。

二、归档内容

1.教师承担的各类教学任务(课堂讲授、实习、论文、参与竞赛及获奖等情况);

2.主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3.教学进度表;

4.承担主讲课程的教案;

5.参加编写的教材;

6.课件;

7.承担实验教学的大纲;

8.承担实验实训的报告;

9.作业批改及平时表现记分册;

10.教学工作总结;

11.科研成果;

12.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13.其它证明材料。

教师教学档案的管理主体是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根据管理需要自主决定编撰程序、内容、目录和管理存放办法。

三、时间安排

教师教学工作档案整理、归档自发布之日启动,2022年8月底之前完成。

2022年秋期学期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均应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材料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收集、建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和安全。不得弄虚作假。

2.教师教学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涂改和撤换。

3.各教学单位要把教师教学档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学校根据需要调阅有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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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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