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教学计划是根据对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学期执行的计划。2019级、2020级依据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编制。2021级、2022级依据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编制。
二、进度安排
1.7月3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承担的所有年级专业教学计划、教师任务的编制并录入教务系统,同时将教师任务书报教务科;
2.7月6日前,教务科完成全校公共课程排课工作;
3.7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部门专业课排课工作。
三、关于教学周
(一)关于2023届毕业生
2019级本科、2021级专升本学生教学周为12周;2020级专科、2018级五年一贯制学生教学周为4周。
(二)其它在校生
2020级本科、2022级专升本、2021级专科、2022级专科、2019级、2020级五年一贯制学生,教学周为17周;
2021级、2022级本科教学周为16周,集中实践1周。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教学计划安排和任务落实工作。
2.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应开尽开,不允许停开,有特殊情况变更的,须履行审批手续。
3.对于跨学院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承担单位做好沟通,确保教学计划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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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