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
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豫教纪〔2018〕1号
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信阳市
浉河区驻郑招商和信访联络办违规公款宴请
问题的通报》
省招办党委、纪委,厅机关党委、纪委,厅直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纪委: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信阳市浉河区驻郑招商和信访联络办违规公款宴请问题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党员干部对照通报的典型问题,认真反思,切实做到自警、自省、自戒,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各单位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将作风建设持续引向深入。
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 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2018年3月16日
137 3.19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信阳市浉河区驻郑招商和信访联络办违规公款宴请问题的通报》附件.pdf